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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


      为进一步我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,提高课程建设水平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,本学期启动2008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目标
      充分发挥课程建设水平在全省处于先进地位的有利条件,以重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为基础,加强培育和指导,提高推荐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水平,争取建设省级精品课程2门以上,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以上。
二、精品课程的申报和评选
      1.凡申报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,须填写《2007年度“国家精品课程”申报表》,由分院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,每个分院限额推荐申报3门培育课程。由高职研究所负责审核和指导,指导时间为2008年3月-4月。
      2.经指导后的课程于2008年5月由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,对达到精品课程要求的,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立项为校级精品课程。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限额,在校级精品课程中评选出“推荐省级精品课程”若干门。
      3.鼓励我校2003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进一步建设,并申报参加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。申报和确定程序同上。
三、说明和要求
      1.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由教师申报,分院初审推荐,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高教研究所;2008年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由分院初审推荐,于2008年1月18日前报教务处。
      2.精品课程的建设经费按照《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湖职院湖电大办[2004]5号)执行。
      3.精品课程标准以教育部公布“精品课程评估指标”为依据。
      4.《2007年度“国家精品课程”申报表》、《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》、《2008年度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》见附件。

教务处
2008.1.4